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股票配资余额,促进先进优质生产要素高效顺畅流动,有效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。近日,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完善价格治理机制的意见》(下称《意见》),部署健全四个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。
《意见》涵盖价格改革、价格调控、价格监管等价格工作各领域,部署健全四个机制,即健全促进资源高效配置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、创新服务重点领域发展和安全的价格引导机制、完善促进物价保持合理水平的价格调控机制、优化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。
健全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了三项重点举措。
一是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。分品种、有节奏推进各类电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,稳妥有序推动电能量价格、容量价格和辅助服务价格由市场形成,探索建立促进改革平稳推进的配套制度。进一步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,深化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。加快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。
二是加快重点领域市场建设。推进重要商品现货、期货市场建设,优化期货品种上市、交易、监管等规则,夯实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。有序发展油气、煤炭等交易市场。完善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,健全交易规则和技术标准,推进电力中长期、现货、辅助服务市场建设,培育多元化竞争主体。完善售电市场管理制度。
三是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。废止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价格政策,防止政府对价格形成的不当干预。有效规范自然垄断企业经营范围,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。加强输配电、天然气管道运输等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。
创新价格引导机制方面,聚焦完善农业价格政策、健全能源价格政策、健全公用事业价格机制、完善公共服务价格政策、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五个重点领域发挥价格引导作用,着力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实施,解决民生价格问题。
其中,健全能源价格政策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建立健全天然气发电、储能等调节性资源价格机制,完善新能源就近交易价格政策、工业重点领域阶梯电价制度,完善全国统一的绿色电力证书交易体系,建设绿色能源国际标准和认证机制,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。创新公共数据价格政策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加快制定符合公共数据要素特性的价格政策,促进公共数据安全高效开发利用。
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加强价格总水平调控,加强价格政策与财政、货币、产业、就业等宏观政策协同发力,提升价格总水平调控效能。同时,夯实重要商品价格稳定基础,并强化重要商品价格调控。
优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综合运用公告、指南、提醒告诫、行政指导、成本调查等方式,推动经营主体依法经营。防止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开展恶性竞争。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,加强线上线下、现货期货联动监管,形成监管合力。
“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股票配资余额,抓好《意见》组织实施,逐项细化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目标举措,统筹推进价格改革和行业体制机制改革,加强政策衔接和协同配合,切实形成工作合力。”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同时要强化上下联动,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落实,推动改革举措尽快落地见效。